牢记宗旨  依法监管  促进发展  建好队伍
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
公 告 通 知
 
各药品经营、使用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食药监电[2008]37号38号精神,和晋食药监电[2008]14号文件精神,确保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(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有限公司)生产的五加注射液在我市停止销售使用,消除药品安全隐患,现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(企业)接此通知后,要高度重视,立即传达到有关人员,并组织涉药人员立即下架封存。做好所有的登记记录。
二、留有库存的各单位(企业),要及时与购进单位进行联系,按原渠道退回。做好登记,存有票据。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报库存数量、规格、批号上报分局。
三、对于已经使用该药品的单位,要密切关注刺五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动态,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。
四、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,各单位要如实执行,如实上报。发现问题,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理。

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
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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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08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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